【轉知】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開跑哩🧟🏾♀️
🌶注意有辣椒🌶
-🧜🏾♀️申請資格如下哩:
現設籍本市六個月 以上 之原住民學生,符合下 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1、學業成績:
(1)國民小學二年級以下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九十五分以上 三年級以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九十分以上。
(2)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3)高中(職)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八十 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4)大學(專)學期修習學分達十六學分,且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2、傑出表現:
(1)通過原住民 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各級成績標準如下:
(1-1)中級:總分達九十分以上。
(1-2)取得中高級以上考試認證。
(2) 參加政府機關 主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 獲得 下列個人或團體獎項:
(1) 縣(市)級:前三名。
(2)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特優。
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未以百分法計分者,申請獎助學金前應先請學校換算之。申請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獎助學金者同一 事實以申請一次為限。
-🧜🏾♀️應檢具申請表及下列文件呦:
1、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
2、註記原住民身分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3、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影本一份。
4、申請人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申請期間: 110/09/01-110/09/24 (威逾期不受理該,姊姊會懂拒絕)
-🧜🏾♀️電子檔資料: 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原住民」下載(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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