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以及「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轉知】111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以及「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一、「生活津貼」注意事項

--你必須具備的資格:

1、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申請日期:111/03/01至111/03/31

二、「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注意事項

1、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2、獎助基準:

--清寒獎助金: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日期:111/03/01至111/03/31

--紙本申請資料下載請至: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繳交地點:

1、英才校區及校本部: 英才校區互助大樓4樓聯合辦公室課外活動組&校本部關懷大樓B1學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2、北港校區: 北港校區學務分組美真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