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轉知】110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3、當學期(110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
1、110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2、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3、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
4、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博士班發給2萬元;具低收入戶證
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三、需準備申請文件: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戶口名簿影本。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注意事項:
1、申請日期:111/02/16至111/03/16
2、繳交地點:
--英才校區及校本部: 英才校區互助大樓4樓聯合辦公室課外活動組&校本部關懷大樓B1學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北港校區: 北港校區學務分組美真姐

3、申請文件下載請至https://www.edu.tw/helpdreams/